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法關鍵字行銷制網通訊員 阮瑩
  近日,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酒托團夥詐騙案,涉案43人,涉案金額高達300多萬元,法院連審兩日,最終判決被告人吳某等43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八個月不等。這起酒托詐騙團夥規模龐大,實行公司化經營,內部分工明確。總部房屋貸款設在蘇州,涉案地點遍佈江浙滬,受害人數眾多,多為30—40歲年齡段的白領、老闆。
  他們的詐騙方式較為隱秘,先由“鍵盤手”在網上冒充年輕女子同男網友搭訕聊天,獲取其個人信息後,通過“傳號手”將資料發送給酒托女,由酒托女約其見面,消費高價酒水。所謂的高價酒水其實就是廉價國產乾紅裝潢兌雪碧、冰紅茶後假冒的拉菲、卡斯特等高檔紅酒。一次消費額往往高達二三千至二三萬元,受害者有的自認倒霉,有的報警或求助媒體。
  去年4月,椒江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薛先生報案,稱通過網上婚戀交往平臺認識一個女孩,見面後,女孩帶他到椒江某音樂餐廳消費5600餘元汽車借款,但此後再未聯繫,感覺受騙。後警方發現,類似報案已不止一起,情節類似。去年3月,汪先生通過相親網站掉進酒托陷阱,在椒江歐曼咖啡消費了2萬3千元,後求助電視媒體曝光追回被騙的2萬多元。汪先生說:“和女孩子約會要面子,加上喝了酒,頭有點昏昏的,買單的時候想看下細單,但那女孩說我來好了,她在包里找了三四秒時間,我感覺讓女孩子買單不好意思,但沒意識到中間3筆都是5千多的,所以被騙了。”
  團夥們自己成立或與他人合作經營酒吧、咖啡吧,酒托女設法將受害人帶至聯繫好洗碗機的咖啡館、餐廳,通過點酒水牟取錢財,作案後,酒托女藉故逃離現場。據悉,酒托女每次帶受害者的消費情況都會報至“傳號手”,後者反饋給“鍵盤手”,“鍵盤手”會向消費場所“核單” ,避免酒托女作假或謊報金額。酒托詐騙團夥對詐騙所得基本每日結賬,“鍵盤手”獲25%~30%,酒托女獲14%~30%;“傳號手”除了有較高固定工資,另獲2%,餘下由老闆們按比例分配。
  團夥中,3名主犯吳某、薑某、王某詐騙金額高達3099918元,其餘40名被告人涉案金額分別從270餘萬到5000餘元不等。  (原標題:椒江法院判決一起酒托詐騙大案涉案43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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